10月22日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(國令第722號),公布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?!稐l例》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?!稐l例》要求,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、法治化、國際化原則,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,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,創新體制機制、強化協同聯動、完善法治保障,對標國際先進水平,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預期的良好環境。其中,《條例》的第十三條規定: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應當公開透明、公平公正,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,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進行限制或者排斥。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監管,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。